山东省产假共计158天。
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产假的待遇有:
1、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其标准是按照国家规定是生育前工资标准,如果生育前工资标准每月浮动,则司法实践中,会按照女职工产假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额来确定其产假期间的月工资标准。
2、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一般情况下,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员工产假期间的待遇(即生育生活津贴)。
其生育生活津贴的支付标准为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但特殊情况下,女职工已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2-08-09 10:19
山东产假158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增加产假六十日。
2022-08-08 17:34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2022-09-09 14:33
山东省产假标准,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生育的,除法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一共158天。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法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022-08-08 17:33
2022-09-09 14:34
2022年山东省的陪产假为7天。在山东省工作的男职员可享受7天的陪产假期,且在休假期间,工资也照常发放。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凡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因此,在山东工作的男性员工的配偶生育的,可以享受7天的陪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