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贷款期限一经确定,在贷款期间内,借款人不可自行申请变更贷款期限。
如发生提前还款,借款人选择缩短还款期限,则由系统根据还款金额自动生成剩余还款期数。贷款缩期业务办理请慎重考虑,办理后不能再恢复原贷款期限,也不能展期。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2-08-25 11:06
可以变更。
申请贷款期限变更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
2,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提供的收入证明应具备期限缩短后的偿贷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
3,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提供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客观事由的说明材料,同意对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应变更。
2022-08-25 15:41
申请贷款期限变更需满足以下个条件:
1、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提供的收入证明应具备期限缩短后的偿贷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
2、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提供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客观事由的说明材料,同意对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应变更。
3、组合贷款期限变更,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且变更期限应保持一致。
2020-11-24 14:24
公积金贷款年限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
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提供的收入证明应具备期限缩短后的偿贷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
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提供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客观事由的说明材料,同意对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应变更
2024-05-14 14:28
在某些情况下,贷款期限是可以更改的,但需要遵循特定的条件和规定:
首先,申请人必须已经连续正常还本付息满一年之久,其信用状况得以保证,并且在目前的申请节点上无任何逾期还款记录;
其次,申请人如需申请缩短贷款期限,他/她应当没有过任何不良的还款历史,同时提供的收入证明也必须能够展现其在缩短贷款期限之后所具有的偿贷能力,并且还需要明确表示同意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保持不变;
再者,如果有人想申请延长贷款期限,他/她必须提供一份详细的材料,阐述为何无法按照预设的合同期限进行还本付息,同时还要同意抵押物的抵押期限进行相应的调整;而在涉及到组合贷款期限变更的问题上,必须取得组合贷款银行的明确批准,而且对贷款期限的变更应该保持一致性;
最后,对于首次期限变更而言,其依据必须是合同期限,而每一次延长或者缩短的时间间隔都是固定为12个月的整倍数。
2020-12-17 14:54
申请贷款期限变更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
2,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
3,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提供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客观事由的说明材料,同意对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应变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