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件退回检察院的原因通常是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023-05-27 16:32
案子送达至法院的,若满足条件是可能退回到检察院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2022-10-17 11:44
“1、检察院打电话是了解情况的。一般情况下,你只要把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事情如实地向检察院办案人员提供清楚,便可以离开检察院。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3、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2022-09-08 17:18
会。
人民法院主动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有两种:
1、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提出的立功等重要线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2、人民法院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2024-12-23 08:58
法院接到案件以后啊,如果达到某些条件的话,还是有可能把它退回去给检察院的哦。
根据法律条文的规定呢,当人民法院对收到的起诉案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发现这并不归他们管的时候,就要毫不犹豫地把这个案子退还给检察院啦。
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都没出现过,那同样也得退还给检察院。
2024-05-21 11:10
检察院二次退回公安不严重。
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说明事实或者证据存在一些问题。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