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精神病性状的抑郁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一般需要健康的一方去证明,精神病患一方是治愈不了的,法院才可以去判决离婚。通常情况下抑郁症是可以治愈的精神疾病,所以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小,除非能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1-01-30 10:52
离婚案件中精神病的认定一般是依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同时,精神病人在诊疗过程中,有关专家对精神病人的病情所做出的的科学检查、检测等结论性意见,也可以作为认定依据。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认定。
2020-10-30 17:04
2022-08-23 15:09
患病并不会必然导致离婚,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的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022-09-02 17:03
2022-08-27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