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身份犯的特征如下:
1、犯罪分子的身份是在实施犯罪之时就已经形成的;
2、特殊身份是行为人在人身方面的特殊资格、地位或状态,并具有一定的持续性;
3、特殊身份与犯罪行为密切联系;
4、特殊身份可以是一定时期或临时具有的身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022-08-09 15:56
刑法中财物的范围分为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财产,分别如下: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
(二)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
(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
(四)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2022-01-19 17:29
上门催收贷款属于合法行为。但是不能触碰到法律高压线。侵犯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的暴力催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下三种上门催收贷款的方式属于违法行为。
1、非法拘禁: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按《刑法》238条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在讨债过程中强行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的情况时有发生,《刑法》238条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此罪。
非法侵入住宅: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按《刑法》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涉黑讨债:涉黑逃债主要指债权人通过黑社会方式来讨债,具体分为两种情形:
1、债权人自己就是黑社会成员。
2.债权人通过黑社会(例如涉黑的讨债公司)来讨债。
涉黑讨债中一般也使用暴力,但它与暴力逼债的区别在于:暴力逼债是简单的使用暴力,一般因为债权人的激情的发生;而涉黑讨债则是有组织、有计划的使用黑社会的手法来要债。
2022-08-17 11:22
篡改刑法可能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08-27 14:08
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某种行为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有误解。
一般认为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行为人误认为自己实施的是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其实该行为并非刑法禁止的犯罪行为。
第二,行为人误认为自己实施的行为不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其实该行为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第三,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在罪名、罪数、量刑等方面有不正确的理解。
事实认识错误分为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包括对象错误、打击错误、因果关系错误等。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分别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根据法定符合说,对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应当在主客观统一的范围内认定犯罪。
2022-08-12 16:21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提供财务的,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