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赔偿工伤医药费的,不可以再报销了。法律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这里,第三方已经支付了医药费,且属于应当由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不可以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4-08-29 11:42
第一,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第二,工伤治疗、康复期间,按原待遇支付工资;
第三,停产休假带薪期间的护理由单位负责;
第四,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受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第五,劳动能力认定为1级至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等。
2025-01-03 10:06
凡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的精神疾病患者,均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直通车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同时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大病保险、残联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
同时,精神疾病属于二类特殊慢性病,凡参保精神疾病患者均可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报销,报销比例为门诊费用的65%,全年最高报销封顶线8000元。
2022-08-11 10:35
用微信支付医药费的,可以补发票。 目前,微信就诊尚未完成与医保的对接,患者不能在线实现医保报销,需要先自费。就诊结束后,患者可前往门诊专门的“微信支付打印发票”窗口办理。 例如患者就诊花了100块钱(通过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已经付了),如果医保能报销60元,个人自费40元的话,就诊结束后,只要前往这个窗口把医保卡给工作人员,就会把本属医保的60元用现金的方式退还给患者。
2023-05-05 15:57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需要办理《光荣证》,这个证在子女出生后不久,只要承诺不再生育就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按月领取,每月大概在10元左右,到子女十八岁之前都可以领取,这样算下来在2000多元左右。这笔奖励费一般男女双方各占50%,如果没有按时领取,以后不予补发。2、独生子女保健费 独生子女保健费也是凭证领取,按月发放,一般的话基本在5元-25元之间,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少地区已经上调了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比如说西安,目前独生子女保健费已经上调至30元,在子女18周岁之前都能领取,这样算下来,大概在6480元左右。
2022-10-31 14:10
“对于涉及到第三方的工伤事故,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