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无权处分合伙财产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务 2022-08-12 11:39 标签: 无权处分合伙财产的判决依据

无权处分合伙财产的判决依据是:
1、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
2、受让人善意取得合伙财产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索利芳律师

索利芳律师

上海天璇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