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
1、依法履行公司设立义务,对因此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发起人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22-08-12 11:41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2、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赔偿责任。
2023-07-03 09:34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2、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赔偿责任。
2026-09-30 09:26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二个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并且其中要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除了有发起人的限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等。
2023-04-24 11:26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的要求,可以用于出资的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以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
2023-05-23 11:02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的要求,可以用于出资的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以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