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使用有瑕疵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1-02-04 08:49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是: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等。
2022-08-12 14:55
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应当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如果仍然没有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外,购房者也可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不能同时适用,可择一较高者适用。
2022-08-24 14:47
商品房交房是对开发商的一次大考,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开发商应该遵循商品房交房标准来交付房屋,而购房者可以查验房屋是否达到了交房标准。
2024-09-23 10:55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顺利竣工之后,得到相关权威机构的全面验收并证明其合格,方可视为正式交付的首要必备前提。
在此基础上,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所必须满足的五项必要因素。
具体而言,这包括:
(1)已经完工并达成了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要求。
(2)已经建立起完善的技术档案制度并且保有相应的施工管理资料。
(3)已提供了工程中所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的进货检测报告。
(4)已有抽象研究院、设计院、施工方和工程监督单位分别针对建设工程签署的质量合格评估文件。
(5)最后,施工单位还需提交工程保修书以确保后续服务的到位与保证。
2021-01-31 15:10
商品房使用年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
购房者在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
只不过,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
比如:开发商在3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3年前开始算的,购买了这套商品房,无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减少了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