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买卖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改房买卖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请民事诉讼,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2-08-26 14:13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房改房不同于商品房,买房者在实施交易之前,弄清房改房产权,因为并不是所有房改房都可以自由买卖的,比如军队、保密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房改房。
因此对于房改房买卖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一)房改房可以分为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两种。当年的房改政策,当年职工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购房三种选择。当年按市场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随时上市交易;按成本价购房,产权归个人,但一般五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交易前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拥有部分产,具体按照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来确定。这三种价格出示的手续是有区别的,在购买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做到心中有数。
(二)很多公房在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了优先回购权,根据国家规定,原产权单位是否保留或放弃部分产权的书面意见,将是您能否购买房改房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房屋。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改房暂不得上市:
1、已列入近期规划改造范围,户籍已冻结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改房;
2、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改房;
3、党政领导干部购买或者集资建造的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房改房;
4、购房贷款尚未还清,所有权已设定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改房,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除外;
5、职工原购公有住房时,经市房改办批准,与原售房单位在公有住房(换购房)买卖协议中有其他约定条件的,从其约定;
6、法律、法规以及市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房改房;
7、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8、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9、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10、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装修费用的。
需要指出的是,房改房上市交易,是指房改房首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房改房转让以后再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按照有关城市私有房屋交易管理规定办理。
2022-08-12 17:05
房改房买卖费用的计算包括:住房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是否列入成本由各地自行确定)、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
2021-01-04 00:08
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2022-09-16 08:38
可采取下列措施解决:
1.协商。
2.仲裁。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
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
3.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2022-10-22 10:12
买卖纠纷案件可采取下列措施解决:1.协商。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所以,应该更多地采用这种方法。2.仲裁。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3.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