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全部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缴纳出资,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2022-08-12 17:30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自己的所有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0-09-22 11:51
要看情况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独立的财产,独立的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与股东无关;除非公司与股东财务混同,公司人格被否认的情况下,公司债务需要股东承担。具体看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公司,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那么公司法人对外债务,股东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合伙公司,股东就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公司形式。
2022-08-22 14:44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022-08-23 13:52
有以下情况股东承担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2-08-30 15:15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即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有的时候,也可以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在我国允许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里的所谓人不能是自然人或一般的法人,而必须是经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由这些机构或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叫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