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房子空置的业主认为,房子一直都没住,就不需要交物业费了。实际上,房子没有人入住,不能成为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只要开发商已经交房,业主就需要缴纳物业费,但是长期不入住的可以少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
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2-08-08 15:20
“房屋不住的情形,只要物业提供了服务,就应当缴纳物业费。一般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减免部分,具体如何缴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根据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2-09-17 16:15
交了房没有住需要交纳物业费。从交房的那天起就开始需要交纳物业费。对于新房的物业费缴纳是按照业主收房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2022-08-09 11:24
2022-08-20 10:42
验房不合格是不需要交物业费的,因为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2023-08-30 17:16
房屋不住人收取物业费的方式是:(一)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二)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三)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