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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票可以作废重开吗

法律顾问 2022-08-12 11:20 标签: 机动车 发票 作废重开

机动车发票可以作废重开。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法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一)收到退回的法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这里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C卡或者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作废专用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储樟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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