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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哪些行为可以举报

法律顾问 2021-12-02 11:21 标签: 老师 行为举报

如发现中小学校存在下列情况,可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随意更改放暑假时间和开学时间;

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高三毕业班级除外);

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

公办普通高中不在属地招生,违规抢挖外地生源;

民办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采取不正当手段招生;

宣传、炒作升学人数、升学率、中考状元或高考状元;及高分数学生等;

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法律依据

《教师法》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刘国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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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承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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