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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是

法律顾问 2022-08-12 10:01 标签: 不符 简易注销 条件

以下几类情况的公司不能做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7.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朱婷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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