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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物业管理费的七大理由

法律顾问 2022-08-12 11:22 标签: 拒交物业管理费 理由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如房屋漏水,经向物业公司报修后未能解决。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如未及时有效制止违章搭建、拆除承重墙等违法行为。

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财物被偷,车辆被盗、被划;在小区内受到第三人侵犯等。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如非法闯入业主住宅,违法对业主实施停电、停水、停气等行为。

7、物业公司超越其职权,如擅自利用小区公共场地、设施牟取不当利益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符志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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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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