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开警车、着制式警服、佩戴警号、装备齐全的民警执勤时,无需出示警官证。
执法资格证是警察内部管理的一种证件,不对外公开。穿着制式服装,佩戴警察标志、警号,法律程序上即视为已经表明执法身份。
《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执法身份证件”即为人们常说的“执法证”。是指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或者由国务院各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统一制发的,表明行政执法人员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资格证明。需要执法证的部门为工商、税务、质检等行政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警察不同于一般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仅担负着治安行政执法任务,还担负着刑事司法任务,因此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
《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由此可见,《行政处罚法》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出示身份证件,而《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行政处罚法与人民警察法就执法人员执法时是否应当出示身份证件规定不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2022-08-11 11:04
警察执法是需要出示警官证的。警察在采取处置措施前,应当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情况紧急来不及出示执法证件的,应当先表明身份,并在处置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
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2024-04-18 14:39
环保执法需要出示工作证,并且需要携带相关证件。调查取证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中国环境监察证或者其他行政执法证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环境监测等技术人员随同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时,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和进行监测、试验。
2022-08-24 09:10
城管没有执法证执法视情况而定:其一、公务人员或者行政事业在编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被妨碍的,即在协警单独执法的过程中被妨碍的,构成妨碍公务;其二,在协警单独执法的过程中没有被妨碍的,不构成妨碍公务。执法必须有执法证。正式工作人员才能办理执法证。没有执法证的一律不能执法。发现问题只能保护证据和现场,等待执法人员到来在处理问题。
2025-03-04 14:33
警察休假期间可以执法。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2022-09-13 16:45
一、通过行政复议: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65号),在现行的公安体制下,在收到行政处罚60日内,对各县交警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请到各县公安局法制室申请复议;对局直各分局交巡防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请到各分局法制室申请复议;对交警支队下属的各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请到交警支队法宣大队申请复议;对以上单位法制室不予受理的或复议决定维持的可以到南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申请复议。各复议机关应当在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二、除行政复议途径之外,对处罚有异议的,还有以下四种途径可以解决:
1、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90日内到作出处罚的单位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到市交警支队法宣大队走执法监督程序或执法投诉程序;
3、在原处罚单位申请违法救济报支队法宣大队审核;
4、涉及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可以到督察、纪检部门投诉,依调查结论到交警支队法宣大队申请撤销原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