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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离婚公公赠给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法律顾问 2022-08-12 11:57 标签: 妻子起诉离婚 赠给的房子 共同财产

妻子起诉离婚,公公赠给的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主要看公公赠与时的约定。我国民法典婚姻编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如果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判定您公公赠与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当时公公赠与该房产时,是明确赠与你们夫妻二人,还是只赠与您丈夫一人,如果是赠与你们夫妻二人,那么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冶凤蕊律师

冶凤蕊律师

内蒙古广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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