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法律依据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2022-08-29 13:55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或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征收率(3%)为税率。 增值税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征;对一些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5%、4%、3%四档征收率。 具体来说,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为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销售旧货;征收率为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
2023-03-07 11:34
可以的。一般纳税人可以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但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2)销售免税项目;(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4、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的处理。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售方,销售方在
2022-09-22 15:36
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六税两费”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暂继续延续减按50%的税率进行征收。同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由3%减按1%征收率进行征收的政策也暂时继续执行。 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022-09-23 17:18
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六税两费”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暂继续延续减按50%的税率进行征收。同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由3%减按1%征收率进行征收的政策也暂时继续执行。 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022-09-27 13:54
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即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不超过45万的将继续免征,这项优惠政策将继续到2022年年底。 除去以上各类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有一些涉及到农贷款有关的增值税优惠、企业集团内无偿借款免征增值税优惠、供热企业增值税优惠、动漫企业增值税优惠、还将继续执行边销茶免征增值税优惠、执行经营公租房所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取得符合条件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同时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增值税、继续实施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延长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以及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