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效力从如下的开始算:
1、成立收养关系的,一般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形成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效力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
2、解除收养关系的,自解除之日起,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022-09-19 13:46
收养效力从如下的开始算:
1、成立收养关系的,一般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形成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效力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
2、解除收养关系的,自解除之日起,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消灭。
2022-08-12 10:43
收养效力从如下的开始算:
1、成立收养关系的,一般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形成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效力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
2、解除收养关系的,自解除之日起,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消灭。
2024-04-08 11:13
起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现在我国统一不动产登记,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权二证合一。房产所有权没有期限限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限制。根据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使用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权为40年。
2025-01-09 15:12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2-08-12 16:58
继承的效力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