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物流运输公司为了开展业务,往往采垫资方式,即委托单位先不付运费,到月底或年底进行结算。物流公司只有先支付各种费用,驾驶员的工资、油费、过路过桥费等。此方式风险很大,有的委托单位到时不付钱,甚至关门走人。另外,有的物流公司平时法律意识不强,运输时不签书面合同,没有欠债凭证,到时只好任人宰割。有的欠款被一拖再拖,以致丧失诉讼时效,而变为死帐。
拖欠运费,承运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及时催还,对方拒不支付的,还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对方支付相关费用,对方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一十四条 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2022-09-24 10:47
物流公司买车被骗后一定要抓紧时间报警。
被诈骗财物后,无论是否能够顺利追回被骗财物,都应当第一时间报警,维护合法权益。受害人应尽量向警方多提供案件相关的线索,以促进其侦破案件,以利于被骗财物顺利追回。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3000至1万以上的,依据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警方侦破案件并抓获诈骗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后,并认定其诈骗事实后,会将涉案赃款依法返还。如果赃款已经被挥霍殆尽,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法退赔。
2022-10-11 10:48
可以起诉。如果车主有证据证明物流公司存在故意欺骗车主,以“买货车送货源”等虚假承诺,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故意骗取车主钱的行为,物流公司不仅违法,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买车被骗不一定属于诈骗罪。如果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数额三千元以上,构成诈骗罪。
2022-08-12 13:39
“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依法给予处罚。”主要涉及妨害执行公务行为、散布谣言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未出现症状的,必须在指定区域接受隔离观察,拒不配合的;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阻碍卫健部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依法采取检查、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2-08-12 11:22
“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依法给予处罚。”主要涉及妨害执行公务行为、散布谣言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未出现症状的,必须在指定区域接受隔离观察,拒不配合的;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阻碍卫健部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依法采取检查、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2-08-11 16:39
1.企业要履行好防控主体责任,做好防控预案和防护物资储备。 2.风险报备。企业必须全面掌握外出返回企业员工外出史,问询其有无疫情风险地区(含入境、省外)旅行史、居住史、有无接触新冠肺炎感染的确诊病例,做好登记上报,并全力动员在疫情风险地区的员工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工。 3.考勤登记。实行企业全封闭式管理,对单位人员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 4.异常处理。在企业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健康码且做好登记,并要求佩戴口罩。必须建立企业员工自测体温增高、达37.3℃以上(或在37℃上下浮动),或有异常症状报备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等异常症状的疑似病例者不得入企,嘱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一旦企业发现有确诊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按防控预案进行处理。 5.卫生消毒。加强企业重点区域管理,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对工人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区域经常开窗通风、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及时做好工作现场、生活区的垃圾处置、污水处理。 6.聚焦疏散。企业食堂实行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避免人员聚集,在人员较多的场所有明显的“一米线”标记。 7.防控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循环广播等途径,面向企业人员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增强防护意识和能力。 8.责任追究。要履行个人报告制度,对缓报、瞒报、漏报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