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治安案件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处理吗

法律顾问 2022-08-11 14:29 标签: 治安案件 超过六个月

治安案件六个月内未被发现,不再处罚。

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是六个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这里所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对于已经受理的案件,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是,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程璇律师

程璇律师

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法律顾问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