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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既遂标准

法律顾问 2022-08-11 14:01 标签: 诈骗既遂标准

对于诈骗罪的既遂标准,主要有三种学说:(一)占有说,即对诈骗罪基本犯的既未遂形态的区分应该以行为人是否已经实际占有公私财物,对公私财物无合法根据的占有达成的同时即构成诈骗罪的既遂。(二)控制说,即诈骗罪的既遂应该以行为人实际取得对所欲骗取的公私财物的实际控制为准。(三)失控说,即应该以财物的所有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为准,也即失去对财物的实际支配权作为认定诈骗罪既遂与否的界限。如果财物的所有人因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实际失去了对自己财物的控制,那么此时诈骗既遂,否则为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左文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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