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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鞋开车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 2022-08-11 11:39 标签: 拖鞋开车 交通事故

穿拖鞋驾车可以扣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不得有穿拖鞋、高跟鞋4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脚和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将被扣除2分并处以一定罚款。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一方司机穿拖鞋,即使在整个事故中该司机没有责任,事故责任由另一方承担,该司机也要接受交警对其穿拖鞋开车的处罚。

如果根据事故情况,双方都要承担责任的,那么穿拖鞋的司机除要承担事故责任外,还要接受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于德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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