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于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在此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进行适用。该司法解释是最高法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也是参与起草部门、人员最多的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022-08-10 14:57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诉法的解释: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当将控制的财产交先立案的执行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2024-09-29 13:48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1-12-15 14:32
民诉法257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2025-03-30 17:32
在法庭审理程序开始之前,书记员有责任对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是否已经悉数到场,并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宣布法庭秩序。
在法庭正式进入审理阶段后,审判长将依次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正式庄重地宣告案件的案由,进一步公布所有的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具体姓名列表,同时明确告知当事人在此次诉讼过程中的相关权益和义务事宜,并且就可能出现的回避申请请求予以询问。
接下来是法庭调查阶段。
该阶段的展开遵循特定的顺序进行:
首先由当事人自行陈述观点;
其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宣示证人应有的权益和义务。
当证人愿意出庭作证时,需要向其宣读相关法律条款,以便其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宣读、展示
2021-12-15 11:40
民诉法二百五十三条,是对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