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权是相对权。
绝对权也叫对世权,是指除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权利。如财产所有权、人格权等。绝对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义务人的义务是不作为的义务,即只要不去侵犯权利人的权利即可,因而绝对权一般是支配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其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条 立法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2023-02-25 11:20
绝对权与相对权的主要区别在于:(1)权利实现的方式不同。绝对权,是指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并可以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是指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只能对抗特定的人的权利。(2)权利内容之法律上所对抗的人范围不同。绝对权是对抗一般人之权利,而相对权为对抗特定人之权利。(3)权利适用领域不同。绝对权指对于一般人请求不作为的权利,如人格权、身份权、物权等。相对权指对于特定人请求其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
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区分起源于德国民法,一般认为,至迟在康德的时代,就已经认识到了绝对权与相对权之间的区别。康德认为,物权或对物权是得以排除一切其他占有人对该物进行私人使用的权利。萨维尼则从对人之诉与对物之诉出发建立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区分。他认为这两种诉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不特定的相对人或特定的相对人,也就是说,对物之诉可以对抗一切第三人、一切占有人,而对人之诉则不能;由此,对物之诉所代表的对物权,就以其对抗一切人的普遍效力,而区别于对人之诉所代表的债权。所以,一切权利都可以按照这一标准,分为两大类:“对抗一切人的权利”与“对抗特定个体的权利”。在此后的学术发展中,尤其是在潘德克顿法学中,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区分构成了权利的一种主要分类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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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 16:42
绝对义务与相对义务。
相对义务,“绝对义务”的对称。对特定的某人或某些人承担的义务。如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的清偿债务的义务等。
绝对义务又称“严格责任”,“过失责任”的对称,指无论被保险人有无过失,根据法律规定均须对他人受到的损害负赔偿的责任。在民法典中:是相对于一般人的绝对权而承担的不作为义务,又称为尊重义务。
2020-09-19 14: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绝对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的区别:(1)绝对不起诉,指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其具体条件是:1、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
2024-04-11 14:16
1、绝对不起诉,指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
2、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
2024-09-06 10:43
民法典中的地役权属于绝对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即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其效力及于一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