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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法律顾问 2022-08-11 08:34 标签: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定义 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8、严重超载驾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于朝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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