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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管理十个严禁

法律顾问 2022-08-10 09:28 标签: 数据安全 管理 严禁

数据安全管理十个严禁为:

1.严禁任何未经保密办授权、科技部门检测的计算机接入人民银行办公网、业务网和互联网。

2.严禁私自改变计算机用途。

3.严禁私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4.严禁在人民银行办公网、业务网和互联网计算机上安装使用无线、红外、蓝牙、4G上网卡等通讯设备。

5.严禁将复印机和传真机接入人民银行任何网络。

6.严禁将未注册的移动存储介质接入业务网、办公网。

7.严禁未经科技部门核准,就远程登录、远程维护办公网和业务网计算机。

8.严禁安装使用盗版操作系统和盗版办公应用软件。

9.严禁私自安装其它防病毒等安全类软件。

10.严禁利用邮件系统发送,与业务无关的图片、音频和视频信息。

法律依据

《数据安全法》第八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数据安全法》第九条 国家支持开展数据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的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水平,推动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企业、个人等共同参与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发展的良好环境。

温国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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