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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条行为规范

其他 2022-08-10 15:22 标签: 行为规范 服刑人员 依据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是罪犯接受改造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考核罪犯改造表现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该规范共有三十八条,分为基本规范、生活规范、学习规范、劳动规范、文明礼貌规范五个部分。其中文明礼貌规范的内容为:

1.爱护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损坏花草树木。

2.言谈举止文明。不讲脏话、粗话。

3.礼貌称谓他人。对人民警察称“警官”,对其他人员采用相应礼貌称谓。

4.服刑人员之间互称姓名,不起(叫)绰号。

5.来宾、警官进入监舍时,除患病和按规定就寝外,起立致意。

6.与来宾、警官相遇时,文明礼让。

法律依据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三条 爱护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损坏花草树木。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四条 言谈举止文明。不讲脏话、粗话。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五条 礼貌称谓他人。对人民警察称“警官”,对其他人员采用相应礼貌称谓。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六条 服刑人员之间互称姓名,不起(叫)绰号。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七条 来宾、警官进入监舍时,除患病和按规定就寝外,起立致意。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八条 与来宾、警官相遇时,文明礼让。

朱鹏律师

朱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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