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选举新规定:
1、2021村两委换届最新规定参选者年龄为18周岁,且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参选者户籍在本村,为本村村民;2021村两委换届最新规定,参选者不一定是党员,但个人能力突出,在村里有一定威望;参选者个人品德高尚,为人处事大方得体;参选者具备一定能力,如退伍军人,返乡企业家,大学生;
2、2021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贿赂、随意承诺的;造谣诽谤、说情打招呼的;寻恤滋事、干扰换届的;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私分乱发、强行占有的一律从严处理,依2021村两委换届最新规定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3、2021农村换届选举新政策执行“2推1选、3公3无、”一刀切制度。支部书记的产生,地方选举最土办法进行推选,即“2推1选”;3公即公平,公正,公开,3无即无公示,无虚假,无不透明流程。
法律依据
《2021年全乡村“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实施方案》规定 (一)加强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工作圆满顺利。 (二)严格依法办事。换届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落实政策要求,规范工作环节,执行操作程序。 (三)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提高党员群众的参与度,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换届选举内容、环节应公开尽公开,切实增强换届选举的透明度。
2022-08-09 15:01
“2021年村干部换届选举新规定如下:
1.受到相关行政处分,并且还在处分监察期内的不能进行选举;
2.三年中有违法行为被追究刑责的,或者目前仍在接受相关单位质询的不能进行选举;
3.在农村换届选举前三年,确认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选;
4.现任农村干部任职期间,有2年经过考核不达标的不能选;
5.现任干部出现严重的违法违纪的行为的人,不能选;
6.参加过国家认定的非法组织或长期沾染黄赌毒等一些劣习的不能选;
7.干扰正常农村选举环境,贿票以及操纵选举行为的人不能选;
8.对于长期侵占集体利益,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相关的制度造成农村集体遭受损失的不能选;
9.其它相关规定。”
2022-09-23 16:45
法律上没具体规定二次选举的规则,应该每次选举得票人数都要超过半数以上。
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法律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2022-10-30 16:37
法律上没具体规定二次选举的规则,应该每次选举得票人数都要超过半数以上。
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法律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2022-08-10 09:56
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只有一种方式,就是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
1.第一步: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2.第二步:通过选举方法。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前,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方法。
3.第三步:通过监票人名单。监票人必须经大会全体党员表决通过。
4.第四步:公布候选人名单。正式选举前,应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如实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5.第五步:分发选票。
选票只发给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多余的选票应封存。
6.第六步:填写选票。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的规定填写选票。
7.第七步:投票和清点选票。首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坐席顺序依次投票。然后由监票人开票箱,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数。
8.计票。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以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并按照规定确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当选人的名单。被选举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够当选。被选举人得票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2022-09-14 09:34
镇政府没有权力干涉村委会选举。村委会成员投票产生后,选举结果应当及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选票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统一封存,期限三年,镇政府无权干预。
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应当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凡依法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哪些要办、哪些不办,哪些先办、哪些后办,是这么办还是那么办,都应当由村民自己讨论决定,乡镇政府不得干预。所谓不得干预,就是对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乡镇政府既不能强迫也不能包办,但可以指导,包括宣传、说明、解释、说服、动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