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发票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购买房产的时候的首付款发票,另一种就是购买房产的全款发票。
如果购房发票是由房产的开发商一方出具的,当购房发票发生遗失的情况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去开发商那里,重新再出具一张购房发票。
如果当事人是想去办理房产的房产证,这个时候购买房产的全款发票丢失了,要先去进行登报声明处理,声明丢失的发票要作废,关于房屋的住址以及购买房产当事人的信息,也要在登报声明里面写出来。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购房发票因为这样的重要性,所以作为当事人,我们要尽量保管好购买房产的发票,毕竟遗失的话要去进行比较复杂的补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四十一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果经税局未核销作废的发票遗失了,首先要登报说明作废,其次税务机关要对你按没有按照规定保管发票进行适当处罚。
2022-10-26 13:39
不严重。已作废的发票已然作废,遗失无须挂失。
相关规定如下:
(一)丢失、被盗发票报告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发票受理岗报告,领取《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无法完整记录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报《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填写好后交主管税务机关。
(二)受理、审核
主管税务机关发票受理岗核对表证资料后,开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并将有关资料转交有关发票管理岗,分别作如下处理:
1、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责成纳税人将《〈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和“挂失登报费”一并邮寄中国税务报社,在《中国税务报》公开声明作废;
2、丢失、被盗普通发票的,在当地新闻媒介公开声明作废。
(三)验销发票
纳税人公开申明作废后,持刊物原件及以下资料到发票管理岗验销发票。
2025-02-15 09:46
作废发票不见了不严重。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已作废的发票不具有法律效力,丢失后无需按照规定进行登报声明。
2024-06-11 11:22
作废发票不见了不严重。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已作废的发票不具有法律效力,丢失后无需按照规定进行登报声明。
2024-04-30 14:35
不能。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按照规定,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
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022-08-10 08:53
增值税本月不够抵扣如果是销项大于进项,此种情况下,当月应该就销项大于进项目差额交税。不可以用下月的进项抵扣本月的销项税。
如果进项大于销项的差额,当月不交税,且该差额可保留账面以后继续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掌握两点,第一、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第二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