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调整经济结构,使要素实现最优配置,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需求侧改革主要有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供给侧则有劳动力、土地、资本、制度创造、创新等要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1、宏观政策要稳,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2、产业政策要准,准确定位结构性改革方向。3、微观政策要活,激发企业活力和消费潜力。4、改革政策要实,加大力度推动改革落地。5、社会政策要托底,守住民生保障的底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2022-10-26 14:59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后选择的经济治理药方,也是问题倒逼、必经关口,是解决中长期经济问题的根本之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
2022-08-10 09:08
供给侧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增进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区域、产业、制度、产品等多个方面的竞争力。我国经济增长正面临“五力”约束:1.区域发展、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直接影响区域竞争力的提升。2.产业结构升级动力不足,产业的总体创新能力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对产业结构竞争力形成抑制作用。3.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进入攻坚期,束缚经济转型升级的制度性因素仍然存在,制度结构竞争力亟待提高。4.改革开放将进入新阶段,仍需要多方探索,供给侧管理与对外开放新格局有机融合的方式,构建面向全球的利益共享结构,提高利益结构竞争力。5.我国传统乡土社会治理模式的优势在不断丧失,以家族为纽带的传统伦理结构受到剧烈影响,亟待按照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念,完善社会伦理结构,服务于供给侧管理。
2024-10-08 13:38
司法改革措施有:
1、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2、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3、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
4、优化人民法院内部职权配置;
5、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6、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2022-08-09 17:14
强制措施变更,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的变化而采取改变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期间,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撤销或者变更之前的强制措施。在押的被告人正在接受侦查、起诉、一审和二审的期间,无法在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程序的,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对社会不构成危险的,可以改变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2022-09-23 09:25
变更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已采取的强制措施。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撤销或者变更。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査、起诉、一审、二审的被告人,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办结,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办法对社会没有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