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一般在6月内进行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应该在出判决结果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执行。一般案件应该在立案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执行。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延期,那么要事先通过申报核实审查。如果被执行人有出现在执行期间内冻结转移资金,那么应当立即支持并给予惩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022-08-09 17:07
执行通知书一般从实践角度讲没有履行的时间限制。
但是执行案件都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因此被执行人必须在执行案件立案后六个月内履行。根据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022-08-08 11:55
2022-08-08 17:33
2022-08-09 08:57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定要执行的,如果不执行的,可由法院予以民事制裁措施.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强制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区别在于相对方不同;强制执行通知书是发给被执行人的文书,其目的在于要求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并告知不自觉履行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法院因履行职务的需要,如需办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过户等手续,而向被执行人以外的其它有协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法律文书。
2022-11-26 17:03
三天内通知被执行人,一般以信函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必须在十五天内执行。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0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