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开发商,对于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有权买卖。对于无产权证的车位,开发商无权出售,只能出租,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等,其中使用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的时间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022-09-09 14:39
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2022-08-24 16:26
视情况而定。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在小业主购买商品房时,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作为公摊面积,则该地下车库的产权通常应归属于开发商。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4-26 16:22
地下车位依法具有产权。地下车位面积列入公共面积分摊,无法办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部分地下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2022-08-22 09:34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
2022-09-06 10:53
开发商如果肆意出售被查封车位,那么开发商的行为就是二次违法,改变了原有的车位状态,属于重处行为!不仅仅是罚款了事,很可能触犯了刑法!谁卖谁负责!
被查封的车位在未解封前,所有的交易都是非法的,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特别是买家在明知车位被查封,而故意购买的,所有的后果及法律责任都由自己承担。
被查封车位,如果业主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钱款,作废双方的车位购买合同。开发商不得拒绝!
被查封车位是无法正常交易,且所有的经济行为都视为非法,纵然买了也无法取得车位产权和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