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但该解释还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022-09-09 08:38
有的。案件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情况在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中是不同的。
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024-08-30 15:38
有的。
案件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情况在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中是不同的。
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案件撤诉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已经受理的,要说服自诉人撤诉或驳回起诉。
3、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2022-08-22 10:23
第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撤诉后再行起诉的,诉讼时效不应中断,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其理由有三:
第一,诉讼时效的主要作用是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同时也是对怠于行使权利者的惩罚。原告起诉后又撤诉的,原告所主张的权利并未得到实现,对于这种原告对其权利行使的怠慢情形,法律并无再行保护之必要;
第二,撤诉就是对起诉的完全否定,包括对起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的否定;
第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可见,我国民事诉讼法也禁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对当事人撤诉后再行起诉的,法院可以原告滥用诉讼权利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二种观点认为,当事人撤诉后再行起诉的,诉讼时效应从撤诉时起重新计算。
2022-08-22 09:34
不一定。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判离与否,主要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衡量标准。
如果离婚诉讼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由于被告无法当庭表达其对于离婚的态度,法院无法查实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法院即便缺席判决,也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尽可能维护被告到庭应诉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节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020-11-27 15:28
《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