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当要承担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若建立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是要负责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是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作为安全生产单位,是要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2022-08-09 09:27
2025-03-28 11:02
需要,此时需要立刻报警,通知单位领导和其亲人家属。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建议委托律师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2-11-18 14:54
工地死人监理是否要坐牢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监理尽职尽心履行了监理安全职责的情况下,施工队工人在建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伤亡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不需要坐牢的;如果监理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监理安全职责,导致出现伤亡的情况,一般是需要坐牢的。
2022-09-23 09:58
催收造成被催收人死亡的,是否要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
正常的催收行为不应该催死债务人。催收行为与死亡结果是否属于正常催收、催收人是否有责任、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都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具体分析。
暴力催债是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如果因为暴力催收行为致使被催收人死亡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对行为人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6-08-12 11:12
是由监理负责管,但是转包是违法的,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