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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赔偿后还可以追偿吗

法律顾问 2022-08-08 17:40 标签: 赔偿 追偿

一次性处理结案协议,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可以申请撤销;如果没有申请撤销,则一次性处理包含了依法应当赔偿的所有项目,赔偿未涉部分视为当事人已经弃权。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由于特殊事由,对已经成立的合同享有撤销权的合同。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私了协议,另一方则可以要求撤销。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吴二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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