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本解押不是必须要60天之内。绿本解押一般要10天,车贷还清之后再完成汽车解押就可以拿回绿本了,因为汽车解押没有规定时间,所以什么时候完成什么时候拿会绿本。具体的解押程序为:
1、准备好抵押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汽车解押需要的资料;
2、携带以上材料前往车管所办理解押;
3、解押办理完毕后就可以拿回绿本了。绿本指的是机动车登记证,若汽车有车贷的,该证一般会被抵押在提供贷款的机构。
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二十四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2022-09-29 15:20
绿本解押不是必须要60天之内。绿本解押一般要10天,车贷还清之后再完成汽车解押就可以拿回绿本了,因为汽车解押没有规定时间,所以什么时候完成什么时候拿会绿本。具体的解押程序为:
1、准备好抵押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汽车解押需要的资料;
2、携带以上材料前往车管所办理解押;
3、解押办理完毕后就可以拿回绿本了。绿本指的是机动车登记证,若汽车有车贷的,该证一般会被抵押在提供贷款的机构。
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
2022-11-18 17:06
“失业金必须15天之内办理。
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15天之内,将申报表等提交给社保,员工应及时持身份证、个人照片、明确表明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超过十五天没有申请登记的,将无法领取失业金。”
2023-02-21 11:48
失业金是需要在十五天之内进行办理的。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15天之内,需要及时将申报表等提交给社保,员工应及时持身份证、个人照片、明确表明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然后去到社保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金,任何一方逾期会被视为放弃。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一般来说,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不仅如此,用人单位非法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来说,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赔偿,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应当赔偿但是拒绝赔偿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的。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的内容应该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单位名称。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由此可见,失业金是需要及时办理的。
2022-08-18 15:50
车辆解押必须要营业执照原件。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人共同申请,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贷款还清后,贷款机构会电话或短信通知购车人办理解押手续,并邮寄《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贷款结清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收到这些材料后,购车人签字确认,并附带购车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起寄给贷款机构,或直接前往贷款机构与其一起办理。
2022-08-10 13:53
并非必须60日内结案,普通案件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六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对应案件疑难复杂、违法嫌疑人逃跑等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调查取证,不能因超过法定期限而终止调查,在案件调查终结后,依法作出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