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如下:
(一)待遇享受天数:
1、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二)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资计算(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三)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产假天数。
(四)拨付的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差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足;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结归入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2018年8月1日前生育分娩或流引产的人员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分娩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
法律依据
《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申请后,应当在20日内完成审核结算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2022-08-08 16:42
1.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申领生育津贴。在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医疗费用后,系统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登记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直接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2.社保经办临柜申领生育津贴。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流产,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实现生育医疗费用挂账结算的,由用人单位持以下资料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2022-09-09 15:16
1.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申领生育津贴。在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医疗费用后,系统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登记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直接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2.社保经办临柜申领生育津贴。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流产,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实现生育医疗费用挂账结算的,由用人单位持以下资料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申领生育津贴手续。申请条件:一、具备当地户籍或者是农村户口的妇女要生育,无论是在职或者是失业,曾经参加过当地城镇社会保险所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二、并不是本地户口的劳动妇女,但与相关的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一种劳动关系,甚至还享有五险。三、职工所享有的生育保险待遇,一般情况下都是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但是也要在所处的用人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费用。
2022-08-10 09:54
男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方式:
配偶生孩子或怀孕后,男性员工可以拿着本人身份证和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者《第一胎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医疗费明细发票、医保卡、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街道出具的无业且无固定收入来源的证明。男性员工本人的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办理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的申请手续。
社会保险办理机构审核后,出具《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签字后领取补贴。
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达到法定生育条件的。
2、用人单位为男性员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超过10个月的,配偶在生产或流产的。
3、配偶不在生育保险范围内,是第一次生育。可以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
2022-10-09 14:48
生育津贴的领取步骤为:
(1)怀孕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提交至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处,由单位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
(4)生完孩子之后,办理好相关证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办理申请生育津贴。
2022-10-30 14:26
生育津贴的领取步骤为:
(1)怀孕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提交至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处,由单位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
(4)生完孩子之后,办理好相关证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办理申请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