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2-09-29 16:54
一般而言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后不能再领取。生育津贴申请的最迟时间是以出生证明日期为开始1年内必须申请,一般超过1年就无法申请生育津贴了,建议到参保地社保部门咨询了解。
目前每个省市对于生育津贴申领执行政策存在差异,比如:
1、北京。要求女职工产后三个月内向人事部等提交生育津贴所需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津贴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女职工。
2、广州。要求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在产后12个月向有关部门办理生育津贴报销手续。
3、唐山。符合生育津贴领取的女职工,从产假开始12月内提交申请资料。
2022-08-08 16:29
2022-08-08 17:23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发放金额等,劳动者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的年终奖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产假期间应按原工资支付。
2022-09-13 14:04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发放金额等,劳动者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的年终奖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产假期间应按原工资支付。也就是讲年终奖的发放与是否领了生育津贴无关,而是与年终奖发放的要求有关。对于女性来说,产假是法定的假日,可以依法享有用人单位不得侵犯。
2022-08-20 16:03
“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