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发放金额等,劳动者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的年终奖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产假期间应按原工资支付。也就是讲年终奖的发放与是否领了生育津贴无关,而是与年终奖发放的要求有关。对于女性来说,产假是法定的假日,可以依法享有用人单位不得侵犯。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2022-08-08 17:23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发放金额等,劳动者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的年终奖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产假期间应按原工资支付。
2022-09-29 16:54
一般而言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后不能再领取。生育津贴申请的最迟时间是以出生证明日期为开始1年内必须申请,一般超过1年就无法申请生育津贴了,建议到参保地社保部门咨询了解。
目前每个省市对于生育津贴申领执行政策存在差异,比如:
1、北京。要求女职工产后三个月内向人事部等提交生育津贴所需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津贴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女职工。
2、广州。要求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在产后12个月向有关部门办理生育津贴报销手续。
3、唐山。符合生育津贴领取的女职工,从产假开始12月内提交申请资料。
2022-09-08 10:09
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自主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并非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一定发放年终奖,也没有发放的具体规定,因此,劳动者不可以强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对年终奖的具体发放方法作出约定。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发放年终奖,用人单位就应该根据约定履行自己承诺的义务。其次,就其性质而言,年终奖也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奖金奖金包括生产奖生产奖包括年终奖(劳动分红)等。因此,年终奖从狭义讲是一种奖金,从广义讲属于工资性的劳动报酬。综上所述,年终奖是职工工资中的组成部分。女职工休产假期间,依据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不得降低其工资待遇。发放年终奖,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休产假为由,扣减年终奖。
2025-02-21 10:19
通常情况下,员工在离开工作岗位以后是无法申领生育津贴的。
然而,若您仍在职并由公司按照规定缴纳了一定年限的生育保险费用,同时满足正在分娩期间享受产假的条件时,才能根据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地申请生育津贴。
而在您离开原雇主之后,由于个人不再有机会自行承担和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自然也就无法享有应有的生育保险福利待遇。
2022-08-08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