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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还能领吗

法律顾问 2022-09-29 16:54

一般而言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后不能再领取。生育津贴申请的最迟时间是以出生证明日期为开始1年内必须申请,一般超过1年就无法申请生育津贴了,建议到参保地社保部门咨询了解。
目前每个省市对于生育津贴申领执行政策存在差异,比如:
1、北京。要求女职工产后三个月内向人事部等提交生育津贴所需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津贴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女职工。
2、广州。要求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在产后12个月向有关部门办理生育津贴报销手续。
3、唐山。符合生育津贴领取的女职工,从产假开始12月内提交申请资料。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戴爱华律师

戴爱华律师

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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