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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固定资产开票明细写什么

法律顾问 2022-09-02 14:04 标签: 变卖固定资产 开票明细 固定资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且该固定资产已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的按3%减按2%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这时候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振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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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冠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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