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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延期的法定理由

法律顾问 2022-09-02 16:47 标签: 开庭延期 法定理由 民事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下几种延期开庭的情况:

一,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是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是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是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是需要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作出裁决的。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但是如果遇到法定情形的,可以延期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四十六条 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朱旭肇律师

朱旭肇律师

上海靖予霖(天津)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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