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操作程序、技术规范、原材料要求、技艺要领等;
(二)制定项目传承计划和具体目标任务,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三)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开展传承工作,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
(四)积极参与展览、演示、研讨、交流等活动;
(五)定期向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提交项目传承情况报告。
法律依据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对开展传习活动确有困难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予以支持,支持方式主要有: (一)资助传承人的授徒传艺或教育培训活动; (二)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 (三)资助有关技艺资料的整理、出版; (四)提供展示、宣传及其他有利于项目传承的帮助。 对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资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2022-08-11 14:20
非直系亲属目前没有丧假的规定,丧假的适用范围是直系亲属。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2021-02-20 11:58
营转非轿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营转非”按营运车报废新规内容: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性质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
2022-08-10 13:35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2022-08-10 14:51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2022-08-12 11:43
非法定继承人是指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又实际取得了继承权的人,包括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而法定继承人是指依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