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人民警察录用条件和标准

法律顾问 2022-09-08 16:09 标签: 人民警察 录用条件 标准

人民警察录用条件和标准:(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4、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5、符合所公布职位要求的生源地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我国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四条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国家统一招考人员中录用。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五条 报考人民警察,除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

段丰乐律师

段丰乐律师

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