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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未经允许放快递柜处罚快递员未经允许放快递柜处罚

法律顾问 2022-09-14 09:26 标签: 快递员 未经允许放快递柜 处罚

快递员未经允许放快递柜会被处罚。根据相关要求,快递企业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提供快件投递服务的,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收件人智能投递设施名称、地址、保管期限、提取方式以及投诉渠道等相关信息。如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投递快件的,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称、地址提供投递服务。快递员未经允许放快递柜的,依法给予处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张友明律师

张友明律师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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