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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设立人的责任

法律顾问 2022-09-28 10:18

法人设立人的责任: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各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曾宇律师

曾宇律师

贵阳市南明区二戈寨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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