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没有关于噪音的规定。但相关法律规定,扰民的具体时间段是晚上二十二点到早上六点之间。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时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2022-08-23 15:06
“商业街扰民噪音时间规定: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交通干线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人们用分贝来划分声音的等级。0分贝是人们刚刚能 听到的最弱声——听觉下限,10分贝相当于微风吹落树叶的沙沙声。
30~40分贝是较理想的安静环境。超过50分贝就会影响睡眠和休息。70分贝以上会干扰谈话,影响工作效率。长期生活在90分贝以上的噪声环境,会严重影响听力和引起神经衰弱、头疼、血压升高等疾病。如果突然暴露在高达150分贝的噪声环境中,听觉器官会发生急剧外伤,引起鼓膜破裂出血,双耳完全失去听力。为了保护听力,应控制噪声不超过90分贝;为了保证工作和学习,应控制噪声不超过70分贝为了保证休息和睡眠,应控制噪声不超过50分贝。”
2025-01-07 10:32
商业区噪音扰民时间规定是晚上22点至次日6点的算扰民。
《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噪声扰民的分贝标准:
(1)“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4)“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2022-08-12 11:01
民法典扰民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这里律师建议大家若是住宅区附近,生活区域正常作息期间违规扰民,可向社区寻求帮助,协调双方时间,最好是将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2022-08-12 11:01
民法典扰民有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如果有被打扰私生活的,居民可以直接依据生活安宁权来维权,要求法院判决侵权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法律责任。所谓私人生活安宁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安稳宁静的私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发侵扰、侵害的权利。
2022-10-14 08:41
双休日施工算扰民。
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城市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有以下五类: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五十分贝、夜间指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下同四十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五十五分贝、夜间四十五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六十分贝、夜间五十分贝;
4、工业区,昼间六十五分贝、夜间五十五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七十分贝、夜间五十五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