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企业根据赞助协议向杭州亚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与杭州亚运会有关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服务,仅限于赞助企业与组委会签订的赞助协议中列明的服务。
三、赞助企业应对上述服务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免税政策。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 一、对企业根据赞助协议向杭州亚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与杭州亚运会有关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赞助企业按照本公告所附《杭州2022年亚运会、亚残运会及其测试赛赞助企业名单(第一批)》执行。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服务,仅限于赞助企业与组委会签订的赞助协议中列明的服务。
三、赞助企业应对上述服务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免税政策。
四、本公告自2020年4月9日起执行。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凡在本公告下发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从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中抵减。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凡专用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 一、对企业根据赞助协议向杭州亚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与杭州亚运会有关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赞助企业按照本公告所附《杭州2022年亚运会、亚残运会及其测试赛赞助企业名单(第一批)》执行。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服务,仅限于赞助企业与组委会签订的赞助协议中列明的服务。 三、赞助企业应对上述服务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免税政策。 四、本公告自2020年4月9日起执行。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凡在本公告下发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从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中抵减。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凡专用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2022-09-05 14:29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022-09-27 11:52
廉租住房国家政策:
1、2004年3月1日国家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等五部(局)联合颁布了《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城镇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保障方式、租金标准、资金来源、申请、受理、配租程序、退出机制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2、廉租是国家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为居住困难的群众解决了居住问题。廉租房主要是以租、补的方式向居住困难的群众提供的一种保障。
3、廉租房政策是一种针对既无力购买商品房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而设计的一种社会保障性的住房政策。
4、廉租房政策以市区低收入家庭无房户为补助对象,按照“适当增量、严格审核、先租后补、阳光操作”的原则,认真抓好廉租住房新增货币补贴户审核及已有补贴户复核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2022-03-22 16:05
廉租住房国家政策:
1、2004年3月1日国家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等五部(局)联合颁布了《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城镇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保障方式、租金标准、资金来源、申请、受理、配租程序、退出机制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2、廉租是国家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为居住困难的群众解决了居住问题。廉租房主要是以租、补的方式向居住困难的群众提供的一种保障。
3、廉租房政策是一种针对既无力购买商品房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而设计的一种社会保障性的住房政策。
4、廉租房政策以市区低收入家庭无房户为补助对象,按照“适当增量、严格审核、先租后补、阳光操作”的原则,认真抓好廉租住房新增货币补贴户审核及已有补贴户复核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2022-09-24 09:40
小规模增值税由3%的税率下调至1%,这是在2020年3月份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的影响,导致很多小规模企业经营困难,在鼓励全民创业的同时,也要相应的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负压力,所以该政策更改由2020年5月,到2020年12月31日,而2021年目前还没有出具新的增值税减免通知,所以小规模的增值税还是按照1%进行缴纳。
2022-10-28 09:55
小规模增值税由3%的税率下调至1%,这是在2020年3月份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的影响,导致很多小规模企业经营困难,在鼓励全民创业的同时,也要相应的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负压力,所以该政策更改由2020年5月到2020年12月31日,而2021年目前还没有出具新的增值税减免通知,所以小规模的增值税还是按照1%进行缴纳。